最近吃了好多麵食
都覺得自己快變成北方人了!
當然我平常也是很喜歡吃白飯,
但是我喜歡吃新鮮剛煮好的白飯所以有時候煮了ㄧ大鍋吃不完,
而且有時候也不知該配啥菜才好,
還是煮麵方便啊!
一碗公裡有菜有肉有麵,一個人一餐就輕鬆解決
話說上禮拜麵條也吃完了還沒買新的
看著家裡一袋一袋的麵粉...
心裡默默決定我要用這些麵粉做我的主食!
於是乎
昨天就做了這個配湯好吃做三明治也完美的佛卡夏麵包
其實呢
我之前不是非常喜歡自己做麵包,
因為之前做出來的麵包很多都不慎理想
主要是因為做出來的麵包都有股很重的酵母味
而且口感鬆散 沒有麵包該有的嚼勁
後來發現是所用的酵母的問題
我以前都是買超市裡三包一條的那種乾酵母
後來在食品材料行看到這個牌子的酵母
看見它的時候隱約記得很多專業的baker都是用這個牌子的酵母
(我工作的bakery也是用這個)
重點是一大包才7塊多美金,
比起外面那種三包一條就要2塊美金的酵母真是划算太多
不加思索我就抓了ㄧ包放進籃子裡
後來回家試用了一下發現
這玩意兒
只能用讚來表示我的滿意度!!!!!!
這牌的酵母活力超級猛,(比台灣電視台午夜撥出的壯陽藥還猛)
酵母活力強大大的縮短了做麵包所需要的時間,
做出來的麵包有彈性有嚼勁而且沒有我討厭的那股酵母味
鄉親啊,
如果你喜歡做麵包
建議你一定要用這個牌子的酵母
用過這個牌子的酵母之後我只能說
瑞凡,我回不去了!
anyways...
昨天看著冰箱有培根有南瓜就想煮個南瓜濃湯順便配麵包,
後來想來想去就決定做佛卡夏
我這裡的佛卡夏用的是中種法不是直接法,
雖然時間稍微久一點但是中種可以前一天晚上先做好隔天再繼續
香料大蒜佛卡夏
中種材料:
1 1/4杯 水(water)
1 1/4杯 高筋麵粉(bread flour)
1/2大匙+1/2茶匙 即溶酵母(instant dry yeast)
1茶匙 砂糖(sugar)
麵團材料:
2杯 高筋麵粉(bread flour)
1大匙 橄欖油(olive oil)
1大匙 鹽(salt)
麵包裝飾材料:
大蒜
香料(我用迷迭香,你可以用你喜歡的香料)
粗鹽&胡椒
橄欖油---------------這些都是你愛放多少就放多少!
這裡所使用的中種英文叫做"sponge",
顧名思義就是它發酵之後的組織呈現海綿狀
聽起來似乎很複雜其實做起來真的很容易
把中種所有的材料放進盆中攪ㄧ攪,
蓋上保鮮膜寫上時間
讓中種在室溫發酵個8~15個小時
(我直接把它留在流理台上就睡覺去了)
前一晚的中種表面很平靜
隔天表面超多小泡泡
側面也很多
接下來製作主麵團
這個部份我用麵包機代勞
因為麵團很濕黏所以我不想用手揉
不過用手當然也是ok的
把中種和主麵團的材料混合
註:這裡我要說明一下,
佛卡夏的麵團因為含水料高,
所以做出來的麵團正確來說很濕黏
我在做主麵團的時候我沒有把所有的麵粉一次倒進去
主麵團材料中2杯的麵粉我紙放了大概1 1/2杯左右,
我後來甚至還有加了一點水進去
每個牌子麵粉的吸水量不一樣
因此我建議麵粉不要一股腦加進去
預留一點再視麵團的情形增加或減少
(我用的是king arthur的麵粉,它吸水量很好所以需要比較多的水份)
中種和主麵團材料混合攪拌,
揉至麵團表面呈現光滑狀就ok
(其實不需要太光滑也行,像圖中這樣的程度就夠了)
讓麵團發酵至兩倍大
每個牌子的酵母發酵時間不同,
我的大概發了1.5小時
趁麵團在發酵時先把香料準備好,
我用的是自己種的迷迭香
大蒜....大家冰箱裡應該都有吧~
ok ok,
看看發酵好的麵團裡面長啥樣子
一絲一絲的!
把發酵好的麵團移到有灑麵粉的平台上,稍微拍平
把右邊折到中間
左邊再折到中間 讓麵團呈現枕頭狀
拿個烤盤 上頭刷上橄欖油
再把麵團移到烤盤上
折面朝下
用手把麵團“壓平” 盡量不要用力拉扯麵團
表面刷上橄欖油
進行最後發酵,時間大約為30分鐘
最後發酵完成之後就可以進行灑料的動作
再那之前先把你的烤箱預熱到400度F/205度C
首先,
灑料之前先在麵團上留下愛的痕跡...
用你的手指幫它搓幾個酒窩
然後均勻地灑上粗鹽還有黑胡椒粒 我還灑了點辣椒粉
然後放上大蒜片還有香料
這樣就可以進烤箱啦!
400度F/205度C 25~30分鐘,或是直到表面金黃
趁著麵包在烤箱
我快手做了南瓜濃湯
這濃湯做法也超簡單,
南瓜培根還有蔥放進鍋中用奶油炒一炒(我沒洋蔥所以用青蔥代替,一樣美味)
放進麵粉再炒一炒(基本上一大匙的奶油配一大匙的麵粉,我用了兩大匙)
加入一半水一半牛奶,蓋過材料就ok 我後來還加了些冷凍玉米粒
南瓜煮熟後鹽巴胡椒調味就好 我還放了點辣椒粉和豆蔻粉
這道湯煮好前後大概20分鐘
湯煮好麵包也就烤好了
大蒜的香氣....還有迷迭香...omg,你懂的!
切一片
配上剛煮好的濃湯
就是完美的午餐
我喜歡有大塊大塊南瓜的濃湯
沾
拿麵包沾食
恩.
好吃不必多說
南瓜的香甜
配上表面酥脆裡面有彈性的麵包
holy shit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美味的東西!!!!!!!!!!!!!!!!!!!!!!!!!!!!!!!!
麵包吃不完切塊冷凍保存,
拿出來微波一下再把表面烤脆
美味依舊
拿來做三明治也超適合
再不拿來作成放在沙拉上的麵包丁也好
總之吃法千變萬化
就看你怎麼吃囉!
留言列表